采購合同編號:LYZC-191222
采購人(全稱):湘潭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甲方)
供應商(全稱):湘潭日報社(乙方)
為了保護甲,乙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雙方簽訂本合同協議書。
1.項目信息
(1)采購項目名稱:湘潭經開區與地市級媒體合作對外宣傳服務項目(第一包、第三包重新)
(2)采購計劃編號:潭縣財采計(2019)117號
(3)項目內容:湘潭經開區與地市級媒體合作對外宣傳服務項目(第一包、第三包重新)
2.合同金額
(1)合同金額小寫:400000元
大寫:肆拾萬元整
(2)具體標的如下:
包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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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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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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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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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進口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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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數/技術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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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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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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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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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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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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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經開區與地市級媒體合作對外宣傳服務項目(第一包、第三包重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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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日報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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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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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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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單一來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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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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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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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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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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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價格形式:固定總價合同。
3.履行合同的時間、地點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起始日期:采購合同簽訂后 \ 日內全部交付并安裝調試完畢。
地點:湖南湘潭
方式:由乙方送達采購單位指定地點
4.付款
具體以雙方簽訂的宣傳合作合同為準
5.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首先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則通過以下途徑之一解決糾紛:
□提請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間有任何抵觸、矛盾或歧義,應按以下順序解釋:
(1)在采購或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諾以及雙方協議達成的變更或補充協議
(2)成交通知書
(3)響應文件
(4)政府采購合同格式條款及其附件
(5)專用合同條款
(6)通用合同條款(如果有)
(7)標準、規范及其有關技術文件,圖紙,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簽訂之日日生效。
8.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四份,采購人執1份,供應商執1份,政府采購辦1份,招標代理公司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訂立時間:2020 年6月12日
合同訂立地點:湘潭市九華經濟開發區
甲 方:(公章)湘潭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乙 方:(公章)湘潭日報社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華融湘江銀行湘潭芙蓉支行
賬 號:78007062010010017999